生态环境部发布土壤和沉积物甲基汞和乙基汞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吹扫捕集/气相色谱-冷原子荧光光谱法。

适用范围

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吹扫捕集/气相色谱-冷原子荧光光谱法。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。取样量为0.5g,提取液体积为30ml时,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.2μg/kg,测定下限均为0.8μg/kg。详见标准附录A。

方法原理

土壤或沉积物样品经碱液提取后,提取液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与四丙基硼化钠发生衍生化反应,生成挥发性的甲基丙基汞和乙基丙基汞,经吹扫捕集、热脱附和气相色谱分离后,再高温裂解为汞蒸气,用冷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。根据保留时间定性,外标法定量。

干扰和消除

土壤或沉积物上机液中,Hg2+含量低于1ng时,对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无明显影响。Hg2+含量超过1ng时,对甲基汞的测定会产生正干扰,分析时可通过减少上机液中提取液所占比例以降低上机液中的Hg2+含量。
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生态环境部年12月12日批准,年6月15日起实施。

参考来源:生态环境部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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